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68.“就要超乎万民之上作属我的产业”表那时神性真理与他们的同在,将超过与其他人的。这从“作属耶和华或主的产业”的含义清楚可知,“作属耶和华或主的产业”是指属于主,因为“产业”是指人自己的某种东西,因而是指一种个人财产。它之所以表示那些有圣言存在于其中的人,是因为那些拥有圣言的人,也就是教会存在之地,比其他人更被称为主自己的。他们被称为“主自己的”,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1:11; 10:2-4)中的话明显看出来。那些属于教会,因而有圣言存在于其中的人被称为“祂自己的产业”,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诗篇:
耶拣选雅各归自己,拣选以色列特作自己的产业。(诗篇135:4)
“雅各”和“以色列”在此是指那些属于教会,有圣言存在于其中的人,这是显而易见的。在摩西五经同样如此:
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民,耶和华你神从地面上的万民中为祂自己拣选你,特作自己产业的子民。(申命记7:6; 14:2)
那些拥有圣言的人之所以比其他人更是一种自有产业和财产,是因为他们熟悉信之真理和良善。正因如此,他们比其他人更能过天堂的生活,从而与主结合。因为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良善从信之真理那里接受自己的特定品质;因此,良善在那些拥有纯正真理,也就是取自圣言的真理之人当中,变得更属天堂,或更神性;但前提是这些人要遵守它们,也就是照之生活。这种情况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今日宣告耶和华为你的神,要行祂的道,谨守祂的律例、诫命、典章,顺从祂的声音;耶和华今日向你宣告,你要归祂作祂自己所有的子民,你谨守祂的一切诫命。(申命记26:17, 18)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3166.“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表示属灵事物从那里传给属世良善。这从“宝物”和“她哥哥”的含义清楚可知:“宝物”是指属灵事物,如下文所述;“她哥哥”是指属世良善(参看3160节);而拉班,也就是此处的哥哥,是指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参看3129, 3130节)。“宝物”表示属灵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论到约瑟的地方:
愿他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下面的深渊;得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永世之岭的宝物,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宝物。(申命记33:13-16)
此处“天上的宝物”、“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永世之岭的宝物”和“地的宝物”表示各种属灵事物。此外,“宝”这个词也适用于宝石、珍珠、香膏、香料等等,它们都表示属灵事物。
前面多次阐述了属灵事物的定义,即:主的国度包含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属天事物与良善有关,或说是良善的形式,属灵事物与从良善而来的真理有关,或说是这真理的形式。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不关乎良善和真理:凡与功用和生活有关的,都关乎良善;而凡与教义和记忆知识,尤其涉及功用和生活的教义和记忆知识有关的,都关乎真理。或也可说,凡属于意愿的,都被称为良善或邪恶;凡属于理解力的,都被称为真理或虚假。因此,只与爱和仁有关,并从主流入的良善是属天的;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属灵的。当“银器、金器和衣服”被送给成为新娘的妹子时,“宝物”之所以被送给哥哥,是因为“哥哥”表示属世人中的良善,并且当真理被引入理性中的良善时,这良善就被光照。事实上,对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光照都由这种联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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